关于尽快建立“质价相符”的物业服务价格调整机制的建议

    物业管理收费标准的高低,直接关系到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的利益,为缓解物业服务成本逐年上升的压力,本着既合理补偿企业成本,又兼顾消费者承受能力的原则,建议对物业服务收费实行动态管理,使物业管理市场形成“质价相符”的收费机制。
一、 物业服务企业运做成本连年持续攀升
1、 劳动力成本大幅上涨。今年以来,在2010年全国30个省份上调月最低工资标准,平均涨幅为22.8%的基础上,进一步上调了最低工资标准,提高幅度在20%以上。加上社保缴费基数的增加,使得物业服务企业的劳动力成本明显提升。
2、 水、电、气等公共事业费和物料成本不断上涨。
据调查统计,物业服务企业人力成本占60%左右,公共事业费和物耗占30%左右。三大成本构成因素持续上涨,给物业服务企业带来巨大的经营成本压力。
二、 物业服务收费价格随成本上涨的调节机制缺失
    按照国家发展与改革委员会和建设部在2006年联合下发的《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规定,物业服务价格分为政府指导价和市场调节价。目前实施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是:
1. 政府指导价定价普遍较低且长期不变。据调查显示,大多数省市对普遍住宅小区实行物业管理收费政府指导价格,连续多年得不到调整。
2. 商品房小区物业服务价格难以随成本上涨同步调整。
三、 物业服务费价格得不到适当调整导致的社会问题
    物业服务收费标准不能随企业成本增长而适当上调的问题长期得不到解决,导致相当数量的物业服务企业生存状况陷入困难,行业缺乏可持续发展的经济基础,由此也带来一系列社会问题。
  一部分是物业服务企业为降低成本,采取消减人员或降低服务标准等措施,导致服务水平下降,引发业主和住户的不满,引起矛盾和纠纷。
  二是部分城市频繁出现物业服务企业因人不敷出而被迫退出在管亏损项目的情况,直接影响了广大业主和物业使用人的正常生活。
四、 有关政策建议
1. 加快建立“质价相符”的物业服务价格动态调整机制。
对于实行政府指导价的物业,应通过科学测算经营成本制定合理的指导价,并建立随经营成本上升适时调整指导价格的机制,调整周期原则上不长于两年。
2.引导业主树立“质价相符”的物业服务收费理念。
3.对住宅小区内公共部位和公共设施设备的用水用电按照居民生活用水用电价格标准执行。
4.减轻物业服务企业税负,给予税收政策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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